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省市文化、旅游、文物、廣播電視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擬定全縣文化、旅游、文物、廣播電視方面的規范性文件;起草歷史文化保護方面的政府規章草案。
(二)統籌規劃全縣文化文物事業和文化旅游產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游融合發展,推進文化、旅游、文物、廣播電視體制機制改革。
(三)負責管理全縣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實施重大文化民生工程。
(四)負責組織全縣旅游資源的普查、規劃、開發工作,推進全域旅游。統籌協調全縣旅游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協調推進全縣旅游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指導全縣旅游產業轉型升級和重點旅游區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線路的規劃開發;負責重大文化旅游投資項目的投資促進、協調建設、管理服務工作。
(五)負責全縣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游、文物、廣播電視公共服務建設,推進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實施文化旅游惠民工程。
(六)負責全縣文物考古、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博物館的管理工作,弘揚傳承優秀傳統文化,推進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保護與開發利用。指導、監管全縣不可移動文物的保護管理和文物保護單位編制保護管理規劃。
(七)負責全縣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發展,組織實施文化、旅游、文物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推進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發展。
(八)負責指導全縣文化、旅游、文物市場發展,依法規范市場秩序。負責全縣文化、旅游、文物、廣播電視市場安全生產和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
(九)負責指導全縣文化旅游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縣性、跨區域的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旅游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維護市場秩序。
(十)負責指導、管理全縣文化、旅游、文物對外合作交流和宣傳推廣工作,制定全縣旅游市場開發戰略并組織實施,組織旅游形象推廣。
(十一)負責全縣廣播電視管理工作,管理全縣衛星電視和地面接收設施。
(十二)負責指導、管理全縣各類社會文化事業的建設與發展;管理全縣圖書館事業,指導全縣圖書文獻資源的建設、開發和利用;管理全縣文化館(文化服務站)建設,指導開展群眾性文化藝術活動。
(十三)負責本行業本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監測全縣旅游經濟運行,負責旅游統計及行業信息發布、數據采集推送、安全管理等工作。
(十四)負責文化和旅游產業招商引資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全縣文化扶貧和旅游扶貧工作;負責全縣文化旅游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旅游景點、旅游活動等的生態環境監管,推動旅游服務設施污染防治相關工作;配合縣行政審批服務局做好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工作,履行行業監管職責。
(十五)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綜合股
文化旅游股
文化廣電股
聯系方式
主要負責人:王大偉
地址:留壩縣紫街辦留侯大道中段縣文化中心
聯系電話:0916-3923383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